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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高考

2017年西藏區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通知

時間:2016年12月02日 來源:美術高考網 整理:湖南美術高考網

   關于做好2017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招生辦、西藏民族大學招生辦、西格辦招生辦、各相關藝術類招生院校: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以下簡稱“藝術加試”)工作,規范藝術加試環節和流程,確保藝術加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我區2017年藝術加試繼續實行美術與設計學、音樂學和舞蹈學三個類別的統考,由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管理。現將藝術加試有關事宜通知下:

  一、 報名

  (一)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

  報名條件參照《2016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參加藝術加試報名。我區設拉薩、昌都、山南、日喀則、那曲、阿里、林芝、西格辦和西藏民族大學9個報考點。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6日至20日

  考生到報考點辦理報名手續(社會考生到戶籍所在市地招生辦;在校生在就讀學校),逾期不再補報。屆時,須向報名點交驗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卡)的原件及復印件 (復印件留存報考點備查),領取網上報名用戶名和密碼、戶籍審查登記表和各類照顧加分登記表。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陸http://www.xzzsks.com.cn網站填寫報名信息(注意事項見附件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須到報名點現場確認報名信息,領取《2017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報名點蓋章有效)。

  參加本次藝術加試報名的考生不再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普通類考生報名,重復報名無效。

  (二)準考證領取

  我區藝術加試設拉薩和昌都兩個考區,考生自主選擇考區。憑有效登記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領取準考證。準考證領取地點:拉薩考區為西藏大學藝術學院(納金校區),昌都考區為昌都市教育(體育)局招生辦。考生準考證領取時間:2016年12月22日至23日

  (三)參加區外本科層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考生憑登記表參加招生院校藝術加試,相關事宜以院校招生簡章為準。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區

類別

考試時間

考試安排

考試地點

拉薩

美術與設計學類

2016年12月25日

素描(09:30-12:30)

西藏大學藝術學院(納金校區)

速寫(13:00-13:30)

色彩(15:00-18:00)

音樂學類

初試:12月25日-26日

09:30-13:30;14:30開始

復試:12月27日-28日

筆試09:30-10:30;面試11:00開始

舞蹈學類

初試:12月25日-26日

09:30-13:30;14:30開始

復試:12月27日-28日

09:30-13:30;14:30開始

昌都

美術與設計學類

12月30日

素描(09:30-12:30)

昌都市職業技術學校

速寫(13:00-13:30)

色彩(15:00-18:00)

音樂學類

初試:12月30日-31日

09:30-13:30;14:30開始

復試:2017年1月1日

筆試09:30-10:30;面試11:00開始

舞蹈學類

初試:12月30日-31日

09:30-13:30;14:30開始

復試:2017年1月1日

09:30-13:30;14:30開始

備注

考生持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 考試內容及分值

類別

科目

分值

備 注

美術與設計學類

素描

100

統考本科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分別不低于60分。

速寫

100

色彩

100

音樂學類

 

初試

基本條件測試

合格、不合格

1)音樂學類和舞蹈學類專業加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經過初試選拔后進入復試(初試總分200分,120分以上進入復試),復試成績作為考生藝術加試最終成績(總分200分)。 

2)音樂學類、舞蹈學類考試大綱見附件2、3。

樂感測試

100

聲樂演唱

100

復試

基本樂理

50(筆試)

視唱練耳

50(面試)

聲樂演唱

50(面試)

舞蹈表演

50(面試)

舞蹈學類

初試

面試

60

基本條件測試

140

復試

藝術素養

110

專業能力

90

  (1)美術與設計學類:考生自備2B、3B繪畫鉛筆、橡皮、美工刀、調色盒、水粉筆(5支,應大小不同)、水粉顏料(12色或24色,白色顏料可多備一支)、圖釘或不干膠和小塑料盆等考試用具;

  (2)音樂學類:考生應按考試科目自備音樂(光盤)、樂器(除鋼琴外)、簽字筆等考試用具;

  (3)舞蹈學類:考生必須身著單薄舞蹈練功衣褲和舞蹈練功鞋,復試階段可穿現代舞鞋。

  (4)考生在報考時只能選擇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中的一類報考,不能跨類混報。

  四、志愿填報及錄取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分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分省招生計劃藝術院校。參加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組織提前錄取;參加我區藝術加試的考生可以填報分省計劃(我區對外公布的提前藝術類批次招生計劃),由我區組織錄取,錄取原則:“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本、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藝術類本、專批次外的非藝術類專業。

  (二)未參加我區統考藝術加試的考生不得填報以省級藝術類招生專業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院校(專業)志愿。

  五、在藏進行藝術類專業加試院校的管理

  (一)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必須于2016年12月25日前,向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提交申請(申請表格見附件4),接受區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必須嚴格按照自治區有關收費標準收取藝術加試費用。

  (二)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務必與西藏大學商定有關加試場地、考務安排等具體事宜。必須向社會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簡章內容必須包括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學校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范圍、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詳細說明。

  六、成績公布、復查及證書發放

  (一)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藝術加試成績將于2017年1月中下旬在網站開通考生成績查詢功能(查詢網址http://www.xzzsks.com.cn)。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自成績公布7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本人向報考點招生辦提出書面申請(附件5),逾期不予辦理。招生辦受理考生申請后,要認真核對考生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呈報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國家要求和考生申請,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將重新復核考生成績,并如實出具成績復查證明(附件6)。

  (二)我區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合格證由各市地招生辦負責打印蓋章并發放給考生。如有需要,考生可持專業加試準考證及本人身份原件到報考點招生辦領取專業加試合格證、成績單。

  七、違規違紀處理

  我區藝術類專業統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各考區要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考場管理,嚴密組織考試,強化對考務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選拔和培訓,嚴肅考風考紀。加強對報名、考試、評卷、登分工作,嚴查各類違紀舞弊行為。各中學要教育考生遵守報名、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公平競爭。

  對在報名和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進行查處,對出現泄漏試題、考場舞弊、涂改考卷等違反有關規定行為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

  八、保障措施

  (一)自治區招生辦地址:拉薩市藏大東路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郵政編碼:850000,電話:0891-6322440(兼傳真), Email:xzjyksy@163.com。西藏大學招生辦電話:0891-6331646,Email:zsb@utibet.edu.cn。昌都市招生辦電話:0895-4822318,Email:lianzhan_1314@163.com。

  (二)舉報電話:0891-6599819、0891-6335325(兼傳真)。

  九、其他

  (一)請各地盡快將通知轉發學校,并督促做好宣傳工作。

  (二)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

  (三)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四)收費標準:按藏發改價格[2014]890號文件規定,參加美術與設計學類考生需繳納專業加試費100元/人;參加音樂學類或舞蹈學類考生需繳納初試加試費100元/人,復試加試費60元/人。

  (五)本通知未盡事宜,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附件:

  1.2017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考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2.2017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音樂學類)專業考試大綱

  3.2017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舞蹈學類)專業考試大綱

  4.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區外院校在藏專業加試申請表

  5.2017年西藏自治區藝術加試統考成績復查申請

  6.2017年西藏自治區藝術加試統考成績復查證明

  西藏自治區教育廳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1

  2017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考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使用由報考點領取的本人高考報名用戶名和密碼登陸http://www.xzzsks.com.cn進行網上報名,使用“系統設置->修改個人信息”功能修改個人密碼,并妥善保管密碼以防他人篡改報名信息。

  2.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編輯報名信息”功能填報信息。

  3.通過報考專項申請,在網上辦理照顧加分、特殊專業加試政審申請。

  4.填寫完畢,確認信息無誤后點擊上報信息完成網報。報名結束,考生將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和提出任何申請。

  5.在編輯信息時,除考生評語不得多于100個漢字外,其他各類型的編輯信息均不得多于32個漢字,除數字使用半角字符外,其他字符均使用全角字符,否則無法正常編輯、保存。

  6.如需考藏語文、漢語科目,試卷項目選擇“民族試卷”。

  7.信息表中的聯系電話必須為11或12位數字;生日、簡歷一、簡歷二中的起始日期,父(母)親進藏、離藏日期必須為8位數字,其中年4位,月2位,日2位;郵政編碼為6位數字;證件如為身份證(包括戶主身份證號、父(母)親身證件號碼等),必須為15或18位,只有18位時最后一位可以為X,其他情況必須為數字,軍官證、士兵證只保留其中數字。

  8.表中所涉及姓名(如證明人、戶主姓名等)、職務必須為小于等于4位的漢字,不能含空格、字母、數字、標點或控制符。

  9.表中所涉及描述(如特長、獎懲、工作或學習單位)不能全部為數字、字母。

  10.考生父母目前仍在藏者,父母離藏日期填寫“20170315”。

  附件2

  2017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音樂學類)專業考試大綱

  一、初試(200分)

  (一)基本條件測試(合格、不合格)

  1.五官端正(身體條件、手指條件);

  2.要求男生身高1.60米以上,女生身高1.50米以上。

  (二)樂感測試(100分)

  1.音高模唱50分;

  2.節奏模打50分。

  (三)聲樂演唱(100分)

  二、復試(200分)

  (一)基本樂理(筆試:50分)

  參考書目《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編,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二)視唱練耳(面試:50分)

  單音、雙音、旋律模唱。

  (三)聲樂演唱(面試:50分)

  清唱一首歌曲。

  (四)舞蹈表演(面試:50分)

  自選舞蹈,類別不限。(有器樂演奏等特長生可在此展示。)

  附件3

  2017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舞蹈學類)專業考試大綱

  一、初試(200分)

  (一)面試(60分)

  1.身高測量(合格、不合格)

  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2.目測外形(50分)

  查看身體有無缺陷,身體有缺陷者定為不合格;對身體基礎條件,外觀氣質形象進行評分。

  3.語言表達(10分)

  考生自我介紹,時間要求三分鐘內,考查考生語言表達能力。

  (二)基本條件測試(140分)

  1. 柔韌測試(70分);

  2. 彈跳測試(50分);

  3. 旋轉測試(20分)。

  二、復試(200分)

  (一)藝術素養(110分)

  1. 歌曲演唱(曲目自定,30分);

  2. 舞蹈動作模仿(教師示范,學生現場模仿,30分);

  3. 即興表演(現場抽取音樂即興表演,50分)。

  (二)專業能力(90分)

  1.技巧組合展示(可自備音樂,30分);

  2.藝術表現力(自備3分鐘以內舞蹈片段或組合,風格不限,自備伴奏帶,要求音樂為CD格式,60分)。

  附件4

  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區外院校在藏專業加試申請表

 

院校名稱

 

 

辦學性質

 

 

聯 系 人

 

 

電    話

 

手    機

 

 

報名地點

 

報名時間

       年   月   日

 

加試專業和收費標準

加試專業

加試費用

被錄取后每年學費

 

 

 

 

 

 

 

 

 

 

 

 

 

 

 

 

 

 

 

 

 

 

 

 

 

 

 

 

 

 

 

 

西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意見: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附件5

  2017年西藏自治區藝術加試統考成績復查申請

姓   名

 

考 生 號

 

身份證號

 

復查類別

美術與設計學類□       音樂學類□           舞蹈學類□ 

復查原因

申請人簽(章):          受理部門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6

  2017年西藏自治區藝術加試統考成績復查證明

姓   名

 

考 生 號

 

身份證號

 

復查類別

美術與設計學類□       音樂學類□         舞蹈學類□ 

復查結果

專家組簽(章):                監督組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